茄苳的枝幹受傷後會流出紅色的汁液,看起像是流血。

茄苳是大戟科重陽木屬。
初春時期會有換葉現象,老葉掉落之後就會開花並同時吐出新葉,因此又稱重陽木。

雌雄異株,因此下回見到滿樹的果實,那肯定是雌株。
成熟的果實為深褐色的漿果,雖可以食用但具有澀味,卻是小鳥喜愛啄食的果子。

 

茄苳的藥用部分有葉、根、樹皮、果實、嫩芽。

 

藥理效用:

 

1. :具有抗胃潰瘍的作用,行氣活血、消腫敗毒;治氣血鬱結、癰疽瘡痬;解熱消炎,搗汁合冬蜜服之,治肺炎;鮮葉搗敷,治癰疽無名腫毒;代茶飲,治遺精、利尿

 

2. 根:有抗菌作用,養血滋腎,主補血;胃病;感冒;肺炎;發育不良;治紅白痢疾;煎水服治遺精

 

3. 樹皮:治風濕性關節炎;治哮喘

 

4. 果實:治膀胱有風;浸酒服,為強壯劑

 

5. 嫩芽:具有抗菌作用,敷腫毒

 

 

 

[茄苳與食用、藥用或童玩]

 

日治時代曾調查編輯原住民的藥用植物,山田金治(許君玫譯,1957)記載茄苳的藥用如下:

 

1. 治療腹痛:使用茄苳葉煎服之,花蓮港廳玉里郡的 Kasibana 社;使用樹皮煎服者,如花蓮港廳玉里郡的Babahuru 社、Namogan 社、Tiu 社。

 

2. 被漆咬傷(註:例如山漆汁或台灣藤漆汁液令皮膚紅腫)時,取茄苳葉之煎汁塗抹於患部,如台北州羅東郡Tourui 社及Banun 社等。

 

3. 皮肉受傷的治療:

 

(1) 將茄苳葉浸泡在開水內,溫熱後貼在患部,例如高雄州潮州郡Makazyazya社、Tarabakon 社及上Pairusu 社。

 

(2) 取茄苳葉之煎汁塗抹在患部,例如屏東山地門社、Sararau 社、Tabasan 社等。

 

(3) 將嫩葉搗碎後,敷於患部並以布包紮之,例如花蓮郡Koro 社、Busurin社、Daorasu 社等。

 

(4) 打傷、扭傷時,將茄苳葉浸泡在開水內,溫熱後貼在患部,。

 

農業時代在台華人的食用或藥用,事實上坊間存有許多關於茄苳的口碑或記錄。

 

茄苳果實可生食,也可煑熟後拌糖或浸漬鹽水後食用;早已漢化的南部西拉雅平埔族,成熟的茄苳果實是部落的零嘴之一,他們亦常採健康的茄苳嫩葉,塞進宰殺後的雞腹內,再將茄苳葉鋪在雞隻上,加水一同悶煮,烹調出特殊風味的「茄苳雞」。事實上,全台各地常見加蒜的「茄苳蒜頭雞」,由小販驅車兜售著。

 

 

 

而鄭元春、張之俊(1980)專門論野生植物之「吃」,其敘述茄苳葉及果實可食用的等級為「良」,另說「葉可代茶嫩葉供作調味料」,殆取其香氣;未軟化的成熟果「可煮食或以鹽漬或釀酒……葉曬乾泡茶飲,具解熱之效。」。

 

 

 

無論食用或藥用,最好瞭解其物質成分。關於茄苳,自來尚有許多藥理、效用的報告。

 

 

 

茄苳的藥用部分有葉、根、樹皮、果實、嫩芽。

 

藥理效用:

 

1. :具有抗胃潰瘍的作用,行氣活血、消腫敗毒;治氣血鬱結、癰疽瘡痬;解熱消炎,搗汁合冬蜜服之,治肺炎;鮮葉搗敷,治癰疽無名腫毒;代茶飲,治遺精、利尿

 

 

 

2. 根:有抗菌作用,養血滋腎,主補血;胃病;感冒;肺炎;發育不良;治紅白痢疾;煎水服治遺精

 

 

 

3. 樹皮:治風濕性關節炎;治哮喘

 

 

 

4. 果實:治膀胱有風;浸酒服,為強壯劑

 

 

 

5. 嫩芽:具有抗菌作用,敷腫毒

 

 

 

 

 

誠然,茄苳含有一些療效的天然化學物質,台灣歷來民俗療法也多所使用。

 

然而,記憶而言,茄苳是一種兒時遊戲的用具。

 

 

 

1960 年代上半葉,就讀國小時,校園內植有成排茄苳。每逢過年前後,茄苳落葉,我們會撿拾三出複葉長長的主葉柄,兩人各執一葉柄互勾、拉扯,誰人斷裂誰人輸,我還歸納粗細、含水量多寡、質感等因素,如何撿拾堅韌的常勝軍哩!茄苳葉柄之為童玩,不知現今還在否?!還有,爬樹。茄苳之於我,是種童騃童玩及鄉土的永久記憶。

 

 

 

附帶一記。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本中文版的《台灣植物誌》,或可謂是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的。書寫茄苳時,無端生起古老記憶,也翻出這冊與我同齡的老書。此書第475頁,描述茄苳的最後兩句話:「……果實代茶,內服為嬰兒強壯劑」正可以註解,為何台灣人在農業時代,之所以對茄苳感恩再三,且多拜請茄苳公成為小兒的契爸

 

 

 

[木材性質]

 

日本人精心開發經營台灣50 年,各項研究鉅細靡遺,對樹種木材的分析研究亦頗透徹。1950出版「台灣特產叢刊第七種」《台灣之木材》,其中關於茄苳者(121122)轉錄部分如下:「……全島平地山麓最常見之樹種,庭園木與行道樹亦多植之,恆春有蓄積181 立方公尺,南投亦有10 立方公尺。生長迅速,徑能達一公尺以上,年輪不明,導管作輻射狀配列,常向同方向連結,現出切線柔細胞,髓線顯著,材赤褐色,堅重,強韌,木理粗糙,多割裂,充分乾燥則起反張,通常多先以水浸漬一年後利用之,耐水濕、摩擦衝擊。

 

 

 

木材可供建築、土工用材、水工用材、枕木、炭礦坑木、橋樑、農具、船肋(屈曲部分)、水車(碓舂、杵、軸、車輪、軸承)、家具、車輛、象嵌、雕刻、水槽等用途,又可用為紫檀之模擬材。

 

其中,茄苳內容或數據略與日治時代資料有所差異。其記載,茄苳枝下高較低,樹冠大,生長迅速。外觀木材,邊材、心材無明顯分界,邊材灰白色至赤褐色,心材暗赤褐色,浸漬於水中經久即變暗茶褐色,年輪不分明,散孔材,導管孔大,髓線甚顯著,木理粗糙。據此可知,茄苳堪稱台灣的「水木材」,亦反映茄苳乃生長於水源地的生態特性。

 

 

 

[茄苳與行道樹或活樹用途]

 

茄苳乃台灣自古以來最重要的綠化、綠蔭樹種之一。林文鎮(1981)輯錄的資料敘述茄苳是:「公園、廣場遮蔭樹,市街行道樹,聞名全球之台灣鄉土綠蔭樹……根系發達,枝葉繁茂,向四週自由伸展,形成圓蓋形樹冠,樹形壯觀,綠化遮蔭效果極佳。12 月,舊葉掉落,新葉長出,新綠悅目……樹性極強,生活力強,根系蒂固,深入地層,能耐風,可作防風林之輔助樹種。移植易,但大苗需除葉並帶土球。生長速,可粗放管理。栽於市街者蟲害較多,宜避免栽在住宅區……台北市愛國西路重陽木(茄苳)行道樹,綠蔭傘蓋廣舒的安全島,最享盛名……」

 

 

 

台北市的愛國西路:「古老茄苳樹,綠蔭如蓋,是台北市唯一能形成完整綠色隧道之車道……」1980 年全台北市行道樹株數調查,最多株以迄第七名如下:

 

1.榕樹,28,766 株;

 

2.樟樹,16,624 株;

 

3.菩提樹,8,031株;

 

4.白千層,6,919 株;

 

5.羅比棗椰,6,256 株;

 

6.楓香,5,441 株;

 

7.茄苳,4,840 株。

 

 

 

台灣的行道樹(行路樹)最早可追溯至荷蘭治台時代,而已知台灣最古老的行道樹殆為鄭氏王朝時代,1679 年種植於台南官田之蕃子渡頭路上的芒果行道樹,「……惟樹木已大都殘缺不全,其中樹之最大者,直徑可達2 公尺。此外,屏東里港之道路上,尚殘()有二百年生之重陽木,台北淡水海岸之數株古老榕樹等,傳皆荷蘭人所栽植……

 

 

 

日本治台之前,台灣大抵是牛車、行轎的羊腸小徑。日治前期始以軍工建設,拓寬道路,並栽植行道樹。1911 年,台灣總督府正式公告行道樹栽植辦法,由政府配給苗木,並由民間徵工栽植……「初行於恆春及里港,栽植木麻黃重陽木,後延至台南,繼而幾遍全省,主要樹種為相思樹楝樹……。

 

 

 

由前述茄苳的年輪不分明,況且熱帶地區樹種通常也無法運用生長輪判斷樹齡,而各地登錄栽植有案的行道樹等等,正可提供相對正確的年代胸徑之測量,筆者認為只要登錄足夠量或超過200 年,乃至數十年樹齡的數據,當可統計而迴歸出生長的方程式,用以相對精確地估算茄苳巨木的樹齡。

 

 

 

而鑒於茄苳超強的生命力及其寬廣的生態幅度(ecological amplitude),海岸珊瑚礁岩上,例如香蕉灣海岸林,以迄墾丁公園高位珊瑚礁岩上,都有其天然植生或植株1984登錄龜山島、琉球嶼、鵝鑾鼻存有茄苳,故而海岸地區的防風定砂植物也網羅茄苳入列。

 

 

 

28 種海岸防風樹種,茄苳樹被列為適合「二期防風林低平濕潤處種植」,而茄苳「常綠喬木,好生疏鬆砂質壤土,性耐鹵耐濕,抗風力強,西海岸到處繁生,以南部海岸為盛,砂丘地生長甚慢」事實上上述似乎有些過度誇張,先前引述不是強調「受強風吹襲後極易掉葉」嗎?更且茄苳根本不是砂丘植物,雖然墾丁高位珊瑚礁岩上亦存有茄苳巨木,但筆者認為很可能該巨木的根系亦已深入該地的地下水脈之所致,將茄苳種在砂丘上實在是虐待植物,通常不可能終其天年!無論如何,台灣的茄苳畢竟是「水之木」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[茄苳巨木與樹齡]

 

尾隨環保、生態保育風潮所至,台灣在19801990 年代掀起找尋「老樹」旋風,從民間到政府(濟俗為治!)汲營於「老樹」調查與出版,絕大部分低海拔、平地的「老樹」並不老,樹齡很難超過三、四百年,大多百年巨木被誇張為千年老樹;且依全台、全球觀點,說明樹齡學等等常識,從而對台灣「老樹」歪風下達:「彰顯的是台灣文明開拓史、自然淪亡錄;僅僅在部分的陽錯陰差處,點滴擱淺了飄零孑遺,印記了絲微的殘紅夕照」,相當於直批根本欠缺自然情操。因此,該邀稿單位或作者接到拙文之後,不吭一聲而胎死腹中。

 

 

 

似乎,台灣迄今在低地樹齡面向,從未啟動科學的調查研究?但絕大部分圖書、報告;仍然一昧宣稱「珍貴老樹」、「古齡樹種」、「老木」等等。

 

 

 

台灣省政府農林廳自1990 年起,實施「珍貴老樹保護計畫」,所謂「老樹」必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
 

1.胸高直徑1.5 公尺以上(胸圍或人胸高處的胸周4.7 公尺以上)

 

2.樹齡100 年以上;

 

3.特殊或具區域代表性之樹種。

 

1993 年,政府、民間單位與媒體等,舉辦「尋訪老樹」活動,且擬定在1995 年前完成全台「老樹」的歷史源流與掌故傳說的編印。

 

 

 

1992 年,各縣市列報中央,合計各縣市的「珍貴老樹」852 株。然而,陳明義等三人(1994)敘述:「老樹之樹齡很難準確的表示。列報的老樹所估計樹齡多有偏高的傾向。以台中縣后里鄉大樟樹為例。其在近地面處分叉為雙幹,按1993年之估算,當中一幹被估為384 年,另一幹被估為335 年,此為較合理的估算年齡,與民眾相傳的千年,略有出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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