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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語諺語:「好運的得時鐘,歹運的得番仔火(火柴)。」

或者「好運的得時鐘,歹運的得中龍眼。」

意思是指運氣好壞的差別。

更有人說:「好運的得時鐘,衰小的得龍眼。」

再有人說:好運的得時鐘(沒被抓到),歹運的得龍眼(被逮個正著)

它說的是抽籤全憑個人運氣,也代表事情得失機率。

說明:時鐘跟龍眼是抽獎始的不同獎項,用來區分或強調好壞運的對比。

想想台灣早期社會,一般人可是買不起那種有鐘擺的時鐘,所以如果抽獎抽中的話,那真的是好運了! 

在民國四、五十年代,台灣經濟尚未起飛,生活用品是國民最歡迎地,於是,許多政府或公司行號辦的晚會(村里民聯歡晚會、產品銷售晚會、勞軍晚會等等),都會安排一個抽獎活動,當時的大獎就是電鍋、時鐘(有大型鐘擺的那一種唷!) 等,至於小獎 (安慰獎) 則大多是火柴 (番仔火) 、肥皂、毛巾等,所以會後鄉里村民互問抽獎的手氣如何?就會常聽到「好運ㄟ抽到時鐘、歹運ㄟ抽到番仔火」,演變到現在,常因押韻的關係而產生如「好運ㄟ抽到時鐘、歹運ㄟ抽到雞規」或「好運ㄟ抽到時鐘、歹運ㄟ抽到龍眼」的說法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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